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三

清代 林奉璋


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三

心血于焉用斗量,笔花生彩墨花香。独燃一炬成秦火,横扫浮云见太阳。

著论不随无鬼没,问年原比鍊都长。老身杯酒同诗祭,事业欣欣托渺茫。

《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 其三》作者林奉璋简介


林奉璋

林奉璋,清道光二十三年癸卯(1843)举人,即选教谕。其馀生平不详。